新公司工作13月该如何享受带薪年休假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春猛 

机构地区:[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社局

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15年第7期55-56,共2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2015年5月初.王某到区劳动监察队投诉.要求T公司为其发放2014年3月至2015后4月间的未休年休假补偿工资2000元。受理该案后.劳动监察员对J公司进了调查,J公司称:王某在公司工作时间共13个月.减除连续工作的12个月后.只有1个月可享受年休假期.但折合后只有0.83天,不足1天,故没有未休年假补偿工资。

关 键 词:带薪年休假 公司 享受 劳动监察 连续工作 工作时间 监察员 工资 

分 类 号:F240[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