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诉交易与刑事和解的差异与融合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少军[1] 李延奎[1] 

机构地区:[1]安徽大学法学院

出  处:《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第1期162-170,共9页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  金: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恢复性司法与刑事和解”(2009sk06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一、辩诉交易概观辩诉交易是一项始创于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一般认为,该制度出现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但实际上,美国早在1804年即有协商实务。开始时,辩诉交易处于不公开的"地下状态"。直至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在Brady v.United States一案中正式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法性。次年,在Santobell v.New York(1971)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批准了辩诉交易的做法,将它称之为"非常令人向往的"和"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974年修订的《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章"传讯和准备审判"第11条对有关"

关 键 词:刑事和解 辩诉交易 刑事诉讼规则 刑事司法制度 答辩交易 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 被害人利益 案件处 

分 类 号:D915.3[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