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善意取得制度的比较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亚楠[1]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

出  处:《人间》2015年第12期92-92,共1页

摘  要:善意取得制度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最初见于《德国民法典》中,其设立目的在于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及交易安全。本文主要从中国和日本两个国家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不同法律规定进行比较。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和了解这一制度。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

关 键 词:善意取得 中国物权法 日本民法典 比较研究 

分 类 号:D920.4[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