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办法7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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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品牌与防伪》2015年第8期75-75,共1页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摘  要: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公布的《南京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从7月10日起,南京市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大中型肉菜批发(配送)企业、农贸市场、有肉菜经营的大中型超市门店以及团体消费单位必须实现对肉菜流通各环节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信息化管理体系,肉菜相关信息在追溯子系统中保留2年以上。

关 键 词:体系管理 南京市 流通 信息化管理体系  大中型超市 屠宰企业 农贸市场 

分 类 号:F273.2[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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