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吞食异物后的处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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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晓滨[1] 

机构地区:[1]深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深圳518019

出  处:《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5年第4期191-194,共4页Chinese Journal of Drug Abu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摘  要:目的:探讨吸毒者吞食异物后的处置。方法:采用复习文献方法,对文献进行摘录、归纳、概括、综合并结合相关法规和临床经验。结果:异物在食管第三狭窄以上,由办案单位负责在医院处置,异物取出后,无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应收戒;异物通过食管第三狭窄进入胃及以下,由戒毒所收戒,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对既往吞食的异物,在胃或下消化道内的,如无并发症可收戒;游走到非重要脏器和部位,如无并发症可收戒,如异物已游走到重要脏器或部位的应审慎对待。如短时间内异物未通过十二指肠进入空肠,内腔镜治疗为首选;异物通过十二指肠进入空肠及以下,或游走到其他非重要脏器和部位,情况稳定,可保守治疗,并进行X线追踪、观察;内腔镜、保守治疗无效或失败,或游走到其他重要脏器和部位,情况不稳定,有紧急手术探查的指征,应及时果断手术治疗。结论:对绝大多数吞食异物的吸毒者,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置后继续强制隔离戒毒。

关 键 词:吸毒者 吞食异物 治疗 

分 类 号:R749.64[医药卫生—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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