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检察官协会: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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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廖春涛 黄友根 

机构地区:[1]江西省樟树市民政局 [2]江西省樟树市检察院

出  处:《中国社会组织》2015年第21期44-44,共1页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

摘  要:老子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又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江西省樟树市检察官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以看似极为普通的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做法,化解了许许多多的社会矛盾,实践中真正以无形化有形。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还研究制订了《公正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每个协会会员都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

关 键 词:无为而无不为 社会矛盾 刑事和解 无逮捕必要 道常 轻微刑事案件 无形化 实施方案 不批准逮捕 案件被害人 

分 类 号:D926.3[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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