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制度的完善是实现审判中心的前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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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保生[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法律适用》2015年第12期9-12,共4页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摘  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关键手段。本文从证据法原理出发,分析了我国众多证据规定中存在的的错误,包括质证规则的虚化、证人出庭作证规则的虚设、迷信直接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被告人亲属庭外取证的问题等。作者认为从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制定一部适用于三大诉讼的证据规定,实现"三证合一",有利于建立完善的证据法律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关 键 词:质证规则 证人出庭作证 直接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 庭外取证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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