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后能否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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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向春华 

出  处:《中国社会保障》2016年第1期59-59,共1页China Social Security

摘  要:主持人:某人员2015年4月以职工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2015年5月其离开原单位,成为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9月个人缴纳了2015年5月至2016年6的职工医保费。该地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年度是每年7月至次年6月,缴费期限是当年7月至9月。同时规定,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5个月内缴费,否则不能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缴费之后在等待期内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现在该人员能否要求医保基金支付其2015年7月发生的医疗费用?

关 键 词: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基金 待遇 享受 续保 职工身份 缴费期限 医疗费用 

分 类 号:F842.684[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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