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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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给水排水》2016年第4期127-127,共1页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

摘  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排污权核定方面,《办法》规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属地管理。各地(州、市)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总量应不超过上级下达的区域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可储备一定量的排污权。

关 键 词:排污权有偿使用 排污总量控制 管理权限 排污单位 定量的 暂行办法 属地管理 总量控制指标 环境保护部门 监控平台 

分 类 号:X196[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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