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否选择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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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社会保障》2016年第4期58-58,共1页China Social Security

摘  要:主持人:我公司总部在四川成都,在北京有子公司。一位员工(北京户籍)之前在北京子公司工作,在北京参保缴费。现在其调回总部工作,仍希望在北京参保缴费。可否如此操作?可否在成都以北京缴费标准为其缴费?

关 键 词:缴费标准 参保 分支机构 企业总部 劳动者 子公司 北京 主持人 

分 类 号:F842.67[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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