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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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江淮法治》2016年第8期59-59,共1页

摘  要:《公告送达无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首先工厂在通知程序上违法,导致公告送达无效。就此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关 键 词:上期答案 公告送达 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 新闻媒介 书面形式 邮寄送达 职工 

分 类 号:D922.2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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