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到单未到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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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星 

机构地区:[1]湖北天运有限公司

出  处:《纳税》2012年第1期74-74,共1页Tax Paying

摘  要:企业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货到单未到”的情况.对于“货到单未到”的情况,会计制度规定: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货到单未到”的存货,要采用计划成本作为暂估价值入账;若用实际成本核算,则要用暂估价值入账,待实际收到发票时,先用红字以同等金额将原估价入账的账务处理予以红字冲回,再按实际发票金额登记入账.这就是会计上所说的跨期暂估入库存货.那么,“货到单未到”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呢?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 “货到单未到” 计划成本核算 发票金额 会计制度 采购过程 账务处理 入账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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