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困境及应对措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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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万力[1] 

机构地区:[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  处:《环球市场》2016年第2期80-80,82,共2页Global Market

摘  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公检法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最终达到发现案件事实的目的.警察在作为犯罪行为的目击者、犯罪行为的调查者抑或专家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其出庭作证有助于发现案件事实.我国2012 年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但同一主体、不同的角色扮演,会直接影响主体作用发挥,于此,警察应基于怎样的身份(证人、类似“被告人”或者专家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值得我们思考.

关 键 词:侦查人员 警察证人 类似“被告人” 专家证人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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