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中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同质性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常杰[1] 王德良[2] 

机构地区:[1]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 [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出  处:《中国检察官》2016年第9期64-66,共3页The Chinese Procurators

摘  要: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民事抗诉制度的基础性问题,它主要是由抗诉审查法律关系和申诉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体现了检察权与诉权的结合。在抗诉法律关系中,虽然没有直接涉及法院,但是由于民事诉讼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院与法院各自运行着独立的程序,本文认为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区别在于监督主体不同,这决定了抗诉监督的外部性和法院监督的内部性,而外部性的监督又要优于内部监督。

关 键 词:抗诉程序 审判权 检察权 诉权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