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购买白酒用于招待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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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和平 

机构地区:[1]天德股份有限公司

出  处:《纳税》2016年第1期82-82,共1页Tax Paying

摘  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第-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抵扣 招待 白酒 

分 类 号:F812.42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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