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报捕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拘留期限应予明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乔永强 

机构地区:[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出  处:《人民检察》2016年第16期77-77,共1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刑事拘留是指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或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作为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刑事拘留、报捕及决定逮捕的期限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对“拘而不捕”情形下拘留的最长期限认识不一。

关 键 词:职务犯罪案件 刑事拘留 期限 犯罪嫌疑人 强制措施 人身自由 侦查过程 伪造证据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