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研究——以广西锰矿资源开发的“大新模式”为例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祖海[1] 

机构地区:[1]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出  处:《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134-139,共6页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研究"(10BMZ046)

摘  要:建立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是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源于锰矿资源开发形成的广西"大新模式",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居民参与"的"三位一体"的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模式。政府主导是前提,主要在制度引导、平台助力、监管规范、补贴奖励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解决"企业办不了、居民办不好"的事情;企业担责是主体,主要在吸纳居民共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加快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驱动作用;居民参与是关键,在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和引导下,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参与矿业开发项目,分享资源开采的好处。

关 键 词:资源开发 利益共享 “大新模式” 民族地区 

分 类 号:F12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