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与审前程序改革  被引量:35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卫东[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学》2016年第12期120-125,共6页Law Science

基  金: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摘  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实质化目标,必然涉及审前程序的改革与优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前提和基础应当是侦查程序和审查起诉程序。审前程序改革涉及重塑侦、检关系和协调侦、检与审判关系两个维度。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的基础上,侦查程序改革突出"由供到证"模式,建立取证指引制度以实现侦查行为规范化,革除"侦查中心主义"积弊;审查起诉程序改革则应着重退回补充侦查制度的规范化,健全驻所检察工作中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核查机制;契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趋势,保障控辩双方量刑协商机制的合法性、正当性。

关 键 词:审判中心 侦查中心 审前程序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