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莫唑胺联合全脑放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瘤的疗效观察  被引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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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子煌[1] 李先明[1] 杨东[1] 周亚燕[1] 徐钢[1] 李壮玲[1] 龚龙[1] 

机构地区:[1]暨南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深圳市人民医院肿瘤放疗科,广东深圳518020

出  处:《广东医学》2017年第10期1593-1597,共5页Guangdong Medical Journal

基  金:中国抗癌协会神经肿瘤专业委员会神经肿瘤研究项目(编号:CSNO-2013-MSD 011)

摘  要:目的评价替莫唑胺联合全脑放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方法将31例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瘤患者纳入研究,全部患者均有原发灶病理诊断,腺癌23例、鳞癌7例、腺鳞癌1例;并经头颅增强MRI显示颅内转移灶≥3个,原发病灶已控制(包括原发病灶已切除或原发病灶虽未切除但得到药物治疗达部分缓解(PR)/完全缓解(CR)≥2个月),且无颅外转移病灶存在或颅外转移病灶得到控制≥2个月。全脑放疗DT 30 Gy,3 Gy/次,5次/周;所有患者于放疗第1天开始给予替莫唑胺口服治疗[75 mg/(m2·d)],直至放疗结束,放疗结束后4周继续予以6周期替莫唑胺辅助化疗,方案为150~200 mg/(m2·d),连续服用5 d,28 d为1个周期。观察患者疗效及安全性,并对患者性别、年龄、转移瘤个数、病理类型、有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有无伴有颅外转移病灶、RPA分级、近期疗效有无达CR以及放疗前有无认知功能损伤等因素对患者预后的影响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放疗结束后4周复查头颅增强MRI,全组患者客观缓解率(ORR)为74.1%(23/31),其中CR率为19.3%(6/31),PR率为54.8%(17/31)。随访截止于2016年8月1日,23例患者死亡,中位无颅内进展时间11.5个月,中位生存时间13个月,1年无进展生存(PFS)、总生存(OS)分别为63.1%、64.5%。常见毒性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并伴有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的减少,但经对症处理后大部分患者均可缓解并耐受。多因素分析显示RPA分级是影响OS的独立预后因素;放疗前认知功能是否受损是影响PFS的独立预后因素。结论替莫唑胺联合全脑放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瘤具有较好的近期疗效和安全性。

关 键 词:非小细胞肺癌 脑转移瘤 放射疗法 替莫唑胺 

分 类 号:R739.410.5[医药卫生—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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