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的探索和实践——基于江苏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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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惠芹[1] 邹文梅[2] 陈瑶[1] 

机构地区:[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处

出  处:《职教论坛》2017年第14期61-64,共4页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  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编号:2016GRFX021);主持人:刘惠芹

摘  要:江苏省法院系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大量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的书记员。书记员是高职法律专业学生重要的就业岗位。高职法律人才培养存在困境,必须进行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理念创新要求高职法律事务专业要服务地方司法改革的需求,坚持校政合作育人,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提升职业技能。制度创新包括凝练书记员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创新和培养内容创新。培养内容创新包括:法律素养和技能双达标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创新;课程内容和书记员岗位职业标准无缝对接的课程内容创新;教学过程与司法实践过程对接的教学组织创新和引进法院评价机制的考核机制创新。创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校政合作共育书记员专业人才以助力江苏司法改革。

关 键 词:高职法律 人才培养 创新 管理体制改革 

分 类 号:G715[文化科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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