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实行干部工作业绩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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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杜婕 

出  处:《共产党员(河北)》2017年第11期41-41,共1页

摘  要:干部业绩公示的对象为任现职满一年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公示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元月,公示内容主要为上年度履职情况,在党的建设、项目建设、引资引智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

关 键 词:公示制度 工作业绩 干部业绩 魏县 “一把手” 公示内容 党的建设 项目建设 

分 类 号:D630.3[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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