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规章制度列入合同附件能否满足公示要求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17年第8期42-42,共1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我公司近期与某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对公司的制度效力提出质疑。他指出公司的制度因没有完成民主和公示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应属无效,因此,以违纪为由解约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但是公司表示,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中,都已经将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列入劳动合同的附件。而解除这名员工的依据正是其中的奖惩制度。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表示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已经知晓。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对制度的程序要求?

关 键 词:规章制度 公示程序 合同附件 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文本 公司 员工 违纪 

分 类 号:D630.3[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