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福利企业同一货物享受两次税收优惠问题及建议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文清[1,2] 汪斌[1,2] 苏文亚[1,2]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出  处:《财务与会计》2017年第21期62-62,共1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是国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便民举措,但部分不法企业常常通过故意扩大增值税即征即退额度、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大销项税额,将民政福利企业的退税额度虚假全额享受或将即征即退增值税未用完额度全部套出,然后再与外贸出口企业相互勾结,利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申报出口退(免)税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笔者拟对此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几点应对建议。

关 键 词:民政福利企业 税收优惠问题 虚开增值税发票 享受 外贸出口企业 货物 同一 税收优惠政策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812.4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