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撤回权的立法探究  被引量:17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全印[1] 

机构地区:[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江苏南通226000

出  处:《理论导刊》2017年第11期93-97,共5页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摘  要: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明智性,应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撤回权,这既与无罪推定原则在本质上具有契合性,也是被告人认罪认罚意思形成障碍后的救济途径,更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实现司法正义的要求。为防控该撤回权在司法实践中可能的异化风险,应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对该撤回权的行使主体和方式、行使的期限、次数和理由、行使的法律后果作出具体的规定,同时还需要强化被告人行使认罪认罚撤回权的司法保障。

关 键 词:认罪认罚 撤回权 自愿性 明智性 

分 类 号:D925.204[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