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来了……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印刷工业》2018年第1期12-13,共2页Print China

摘  要: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规定,由现行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原由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改为由地税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管理。就在企业依然深陷于交费还是交税的纠结中时,1月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以及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确认停止征收排污费。

关 键 词:环保税 征收排污费 环境保护税 国家发展改革委 行政事业性收费 环保部门 国家海洋局 监测管理 

分 类 号:X196[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