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诸多名词概念亟待斟酌  被引量:9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兴培[1] 

机构地区:[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出  处:《法治研究》2018年第2期51-63,共13页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  金:"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085工程)";"上海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中国刑法理论中经常有一些新概念、新观点、新理论,其基本来路未经必要的甄别,基本内涵并不清晰,甚至其语言表达也有违最基本的汉语逻辑惯例,由此产生诸多文字使用上的别扭,话语叙事上的混乱,理论表达上的吊诡等现象。这对于刑法学来说并非小事,一旦以讹传讹,极有可能贻误后来者,兹事体大,不能不引发警惕。比如刑法教义学的教义两字命名是否合适?教义两字应作何解?定名教义的根据是什么?教义了什么?现有的"法益"一词不符合汉语的习惯用法,也没有确切的定义,不过是原先犯罪客体的翻版,是"新瓶"装了"旧酒",是在步犯罪客体理论的后尘。类似的理论还有行为的无价值和结果的无价值、不法和责任两要件理论、危险犯等,这些理论经不起证伪的质疑,不应让其继续闯荡中国的刑法江湖。

关 键 词:刑法教义学 “法益” 行为负价值 结果负价值 不法 抽象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