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监察也突出主业“六条以外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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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支部建设》2018年第16期55-55,共1页

摘  要:西汉中期,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汉武帝在每个州设立刺史一名,专职监察地方。汉武帝的刺史制度中,有一条重要规定:“六条以外不问。”具体说来,就是给刺史考察郡守、郡尉确定一个十分明确的范围,超过这一范围,即不属于监察内容。这“六爷’主要内容有:豪强田宅超过制度规定,以强凌弱。

关 键 词:监察内容 主业 汉代 刺史制度 西汉中期 汉武帝 豪强 

分 类 号:F832.35[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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