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工作法”优化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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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臧国徽 

机构地区:[1]灌南县委

出  处:《党的生活(江苏)》2018年第9期60-61,共2页

摘  要:严格标准“好中选”。明确选人标准。坚持“政治思想好、模范作用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威信好、整体素质好”重要标准,严格村级后备干部高中以上学历、20岁至35岁之间年龄要求。拓宽选人渠道。侧重从在外创业能人、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归雁人才中选拔,从致富带头人、农村合作组织负责人等经济能人中选拔,从换届选举中得票较多、群众基础较好、但暂没有进村班子的人选中选拔。

关 键 词:村级后备干部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 选人标准 大中专毕业生 复员退伍军人 农村合作组织 群众基础 

分 类 号:D665[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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