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张卫平[1,2]
机构地区:[1]天津大学 [2]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商研究》2018年第5期106-117,共12页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摘 要: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形成具有多源性,且因为缺失基础性原理的指引和规整,存在着彼此冲突和矛盾的情形,无法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反而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强化民事诉讼理论的体系化建构,以提升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统合性。在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正确处理本体结构与外来理论植入的关系,正确对待民事诉讼理论的本土化或特色化。通过长期的实践活动,科学把握民事诉讼在我国的运行规律,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
关 键 词:民事诉讼法治 民事诉讼理论体系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 英美法系民事诉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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