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物业新规”,厘清物业与业主权责边界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瑞红 

机构地区:[1]山东省临沂市兰田建设集团市场调研部

出  处:《中国物业管理》2018年第7期60-61,共2页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摘  要:有关专家认为,这些措施对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权责进行了清晰界定,提高了业主地位,保护了业主权益。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收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方式和用途;未做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有关专家认为,这些措施对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权责进行了清晰界定,提高了业主地位,保护了业主权益。

关 键 词:业主权益 山东省 物业 权责 服务收费管理 专项维修资金 场地使用费 公共服务费 

分 类 号:F299.233.47[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