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侦查司法审查制度是权利保障的必需品  被引量:1

Judicial Review System of Mandatory Investigation is the Necessity for Right Guarante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在上 

机构地区:[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46

出  处:《广西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105-109,共5页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审判中心主义视域下被追诉人取证能力强化机制研究”(17BFX181)。

摘  要:根植于权力制衡与私权保障的法理根基,司法审查逐步演化为权力行使与私权救济的法治经典模式,并以正面授权与反面救济为其实践样态。针对我国现阶段强制性侦查措施设计与运行现状,构建我国强制性侦查措施司法审查存在理想与现实两种模式,前者旨在构建法官负责全部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而后者主张逮捕决定前(含逮捕)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审查由检察官负责、逮捕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采用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法官负责,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采用均应由法官审查。

关 键 词:强制性侦查措施 司法审查 权力制衡 权利保障 

分 类 号:DF73[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