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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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闫坤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经济研究参考》2018年第30期29-30,共2页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摘  要:个税的纳税人:中国居民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人。征税范围:中国居民所有境内外货币和非货币所得;外国人来源于境内的货币和非货币性所得。其中,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可以免税。具体而言,一是可考虑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纳入到综合课税的范围中。当然,要实现对这些所得的综合课税,还需破解很多制度和技术方面的瓶颈,最重要的是要精确掌握每个人的劳动报酬总量。由于目前个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局负责征收,但地税局并没有跨界征税的权限,劳动者在异地的兼职收入就无法汇总起来进行纳税。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改革 农业生产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中国境内 非货币性 征税范围 综合课税 劳动报酬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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