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事业单位采取灵活多样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改革举措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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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四川劳动保障》2018年第10期44-44,共1页

摘  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给予的特殊报酬,由单位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核增情况送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鼓励高校院所事业单位根据发展需要、人才岗位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内部分配办法,积极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关 键 词:高层次人才 事业单位 四川省财政厅 分配形式 社会保障厅 改革举措 人力资源 协议工资制 

分 类 号:F812.77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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