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出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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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甘孜州人社局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四川劳动保障》2018年第10期51-51,共1页

摘  要:近日,甘孜州人社、财政、卫计、民政四部门联合出台医保惠民政策,为甘孜州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健康保障。政策规定从2018年9月1日起,全面调整甘孜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支付政策。一是减轻贫困患者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倾斜支付资金给予90%报销,政策倾斜支付资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关 键 词:贫困人口 优惠政策 甘孜州 建档 医保 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 最高支付限额 

分 类 号:F124.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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