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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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祁新济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新疆财会》2017年第6期33-33,共1页

摘  要:2017年度行政事业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与2016年相比主要变化:一是报告编制与决算年度时间一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是责任主体:各级一把手签字(各省由省领导签字);三是报告范围:内控报告与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不同;四是报送方式: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省五级--中央部门--计划单列市);五是编报工具:软件是单机版,由基层填写,各级汇总;六是报送要求:报送时间与决算报告一致;七是监督检查。

关 键 词:内部控制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 编制范围 预决算报告 报送时间 计划单列市 责任主体 分级负责 

分 类 号:F276.6[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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