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有病初愈而不可骤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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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长寿》2019年第1期69-69,共1页

摘  要:名著选录凡泻病、痢病、虫病、疳病、水病、酒病、疸病于初愈时,不可骤服滋补之药。盖此数病,以湿热为原。滋补之药,乃助湿热之尤者,骤而服之,鲜不致害。(《养生三要·病家须知》)帮您解读大凡腹泻、痢疾、寄生虫病、疳病(泛指小儿因多种慢性疾患所致形体干瘦与津液干枯的病症)、水肿病、酒病、黄疸病等,在刚刚痊愈之时,不可骤然服食滋补药物。因为这几种病,都是以湿热为病源的。各种滋补药物,乃最能助湿热之品,如骤然服之,很少不招致损害的。专家点评袁开昌在此又摘录了《裴子言医》的一段论述,认为大病初愈之后,不可骤然服食补药,否则“鲜不致害”。凡大病初愈之后,应坚持饮食清淡,少食多餐,凡补药补品之类,暂时不要服用,必须等到元气完全恢复之后,再适当地吃些补药补品之类,才可起到趋利避害的作用。

关 键 词:寄生虫病 饮食清淡 少食多餐 滋补 湿热 水肿病 黄疸病 袁开昌 

分 类 号:R53[医药卫生—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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