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发文要求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直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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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煤炭》2019年第1期153-154,共2页China Coal

摘  要: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通知》强调,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的"僵尸企业",应坚决破产清算。任何组织、机构、企业或个人不得阻碍或拖延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严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维持"僵尸企业"存续的行为。

关 键 词:企业债务 产能 分类 国家发改委 财政补贴 破产 工信部 财政部 

分 类 号:F275.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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