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审判中被追诉人权利的程序性救济:模式选择与规则完善——以2018年《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被引量:5

Pattern Selection and Rule Perfection: Procedural Relief for the Rights of the Prosecuted in Criminal Trial—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2018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罗维鹏 Luo Weipeng

机构地区:[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第5期110-121,共12页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摘  要:我国刑事缺席审判案件主要的程序性救济即“重新审理”,但在具体理解和司法适用上可能会有歧义.“重新审理”可以有三种模式:一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设置的“重审”救济,问题是会与生效缺席判决的确定力发生冲突以及产生一些技术难题;二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再审”救济,这种方式虽然可以保证生效裁判的确定力,却会陷入另一个法理困境;三是类似于美国法上通过宣告无效审判所做的“失审”救济,这种方式与我国当前规定的“重新审理”在文义上最契合,但由于二者制度语境的不同,因而不能直接引用无效审判的具体规则.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初,我们有必要在综合前三者的基础上,对“重新审理”作出合理的法律解释以明确缺席审判程序中“重新审理”的法律性质及其操作规则.

关 键 词:缺席审判 救济机制 审判监督 无效审判 重新审理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