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应把握立法重心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银良[1] 薛达元[2] 

机构地区:[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2]中央民族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北京100081

出  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34-34,共1页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dition

摘  要:薛达元教授认为,《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范围应当相对宽泛,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Bio- safety(生物安全)的问题,即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健康问题,也包括生物合成产品的安全问题;(2)Bio-security(生物安全)的问题,即生物技术的安全研发与使用,包括生物武器、生物恐怖和基因编辑等;(3)Eco-security(生态安全)的问题,即转基因生物释放和外来入侵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4)Accessand benefit-sharing (ABS) for the use of genetic resources (and associated traditional knowledge),即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问题;(5)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和有效保护的问题,特别是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流失国外,以及如何防止“生物海盗”的问题。

关 键 词:生物安全法 立法范围 法律规范 获取与惠益分享 转基因食品 重心 传统知识 遗传资源 

分 类 号:D91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