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凤才[1] WANG Feng-cai
机构地区:[1]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出 处:《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8期30-37,共8页Study & Exploration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4JJD720007)
摘 要:在通常的理解中,“伦理”与“道德”“德性”“习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甚至是不分的;但实际上,伦理与道德是有差异的。在康德那里,道德与伦理是区分开来的;康德主义传统的道德哲学,抬高道德价值而贬低伦理价值。在黑格尔那里,道德与伦理是联系在一起的;亚里士多德—黑格尔主义传统的伦理学,抬高伦理价值而贬低道德价值。但在霍耐特的视域里,康德主义传统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主义传统不能非此即彼!霍耐特的“形式伦理”是个体自我实现、人格完整的主体间性条件,“民主伦理”观念则为真正的自由民主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尽管霍耐特的伦理概念——不论形式伦理还是民主伦理——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但霍耐特融合康德的道德主义与黑格尔的伦理主义、个体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尝试,不失为一条非常有发展前景的思路。
关 键 词:霍耐特 道德与伦理 形式伦理与民主伦理 个体主义与共同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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