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共建和谐社区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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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周华斌 

机构地区:[1]中国物协法工委 [2]法眼云律网络集团

出  处:《城市开发》2019年第19期39-39,共1页Urban Development

摘  要:物业服务合同跟普通的民事合同一样,一方主体享有单方解除权,只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可,业主委员会可在业主大会表决授权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与物业公司随时解除合同,这让物业服务企业产生了危机感。业委会通过业主大会表决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即使这一行为存在明显违约,依旧能够解除合同,那物业服务企业该怎么办?

关 键 词:解除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 民事合同 现行法律 业主大会 物业服务合同 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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