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收取“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能作收入吗?(下)  

Can "Housing Special Maintenance Fund" be a Kind of Income for Housing Enterprises(Second Part)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戴汉桥 

机构地区:[1]中金税英特(天津)税务师事务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19年第11期42-43,共2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三、收取专项维修资金并入房价对房地产企业涉税成本或效益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不动产时,代其他部门收取维修基金等费用,将代收费用视为房产销售收入,并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或者在房价之外向购买方单独收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角度分析,两种方式的税收待遇是否不一样呢?我们可以按关联税种逐一开展分析。

关 键 词:专项维修资金 土地增值税 购买方 房产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收待遇 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 

分 类 号:F29[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