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收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覃建芹[1] 

机构地区:[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商学院

出  处:《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19期13-15,共3页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  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13C146)

摘  要:宅基地制度制约着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具体表现为:宅基地所有权主体模糊虚置、宅基地缺少退出补偿机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受限、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抵押功能受限。所以必须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式,集约利用宅基地和农房资源;改革创新宅基地流转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机制,盘活宅基地和农民住房资产,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关 键 词:宅基地 农民住房 财产性收入 

分 类 号:F320.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