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刘福祥[1]
机构地区:[1]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
出 处:《商业会计》2020年第3期90-93,共4页Commercial Accounting
摘 要:随着中国职业足球运动的发展,球员转会(含租借)支出越来越高。由于球员转会业务性质复杂,俱乐部对于球员转会所承担的纳税义务存在认识上的模糊不清。除此之外,由于税法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或完善,税务部门在对球员转会征税时也会产生征税风险或导致税收损失。文章采用逻辑分析和文献资料法对球员转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涉税行为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认为:对于球员转会过程中产生的转会费等支出,在运用现有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存在争议。主要原因在于转会费没有明确的概念,不易判断其业务性质。转会过程中,国外俱乐部向国内俱乐部转会(不含租借)球员,由于无法界定收入来源地,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国足协出台的引援调节费,由于其性质上不属于“捐赠”,能否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还需另做判断;球员转会涉外税收的确定依据中外双方税收协定。为此提出:完善税收立法,规范球员转会涉税行为;规范中国足协出台的政策,减少税收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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