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南昌教案时期的官、民、夷及其社会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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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东泽民[1] 

机构地区:[1]邢台学院,河北邢台054001

出  处:《邢台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125-128,142,共5页Journal of Xingtai University

摘  要:第一次南昌教案发生后,法国人凭借船坚炮利优势,要求中方严惩肇事者、赔偿损失。清廷要求地方"将滋事之人查明究办",修理教堂。主因是自身政治腐败、经济凋敝、财政困难、武备松弛又要利用法国人"剿匪"等。曾国藩、沈葆桢等地方官忠君爱国(清朝),敢于"犯上"与法国人抗争,是为了封建道统和大清的"脸面"。这是他们处理教案的出发点和底线。西方人不断倾销鸦片和洋货,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加之战乱频仍,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农村衰败;城市百业凋敝,民生艰难。受此影响南昌市民失业者日增,伴随不平等条约而来的法国传教士强势传教,行为诡异;引起了南昌绅民的愤恨。复杂的时势及社会心态,使官、民、夷等势力纠缠在一起反复角力。在地方官主导下民教双方最后妥协,以民众不再滋扰教堂并适量赔偿教方损失结案。

关 键 词:南昌教案    社会心态 

分 类 号:K256[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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