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C ircular of Beijing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and Beijing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 on Adjusting the Cap of Outpatient Payment by th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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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北京市财政局

出  处:《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4期69-69,共1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摘  要:京医保发[2019]31号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关 键 词:最高支付限额 北京市财政局 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待遇水平 医疗费用负担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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