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失信”三类情形殃及子女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学友 

机构地区:[1]辽宁

出  处:《青少年与法》2020年第3期38-39,共2页

摘  要:公平、公正、平等、道德、法制、诚信,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法制理念,公民有平等的就学、就业权。但这种平等必须与道德、法制、诚信之间相互制约。特别是公务员队伍,其工作性质与职业的国家权威性,对公务员的政审录用必然会有一些特殊的条件限制。此外,即便在同等条件下,录用单位有择优录用之选择权。下面案例告诉我们,在建立诚信社会的时候,父母“失信”,至少三类情形下将殃及子女。

关 键 词:就业权 诚信社会 公务员队伍 择优录用 法制理念 同等条件 选择权 失信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