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将居住权写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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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房地产》2020年第19期1-1,共1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被写进了物权编中。这就意味着:从此以后,无论房屋所有权是否转让,均不影响居住权的实现。这一规定更加明确地保护了居住权人的利益,充分彰显出我国刚柔并济的立法特征。居住权在《民法典》第306条被定义为,自然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遗嘱,经登记而对他人拥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关 键 词:《民法典》 用益物权 房屋所有权 居住权 物权编 立法特征 民法典 刚柔并济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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