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单位对无劳动关系员工也须承担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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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本刊编辑部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0年第6期56-56,共1页

摘  要:编辑,你好:肖某因为没有相应经营资质,即挂靠在一家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并缴纳"管理费",我丈夫是肖某聘用的员工之一。四个月前,我丈夫受肖某指派出差途中遭遇车祸死亡,鉴于肖某无力赔偿,我曾多次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遭到公司的拒绝,其理由是我丈夫并非公司聘用的员工,只是肖某个人所聘,聘用时也没有征求过公司的意见,故其没有义务"代人受过"。

关 键 词:代人受过 挂靠经营 管理费 聘用 工伤责任 员工 

分 类 号:D922.55[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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