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中立”原则在法律领域适用的可能性分析  

Analysis of the Possibility of Applying the Principle of "Value Neutrality" in the Legal Field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顾芳锦 Gu Fangjin

机构地区:[1]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市200042

出  处:《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38-42,共5页Journal of Jiangxi Open University

摘  要:马克斯·韦伯的“价值中立”原则是其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最为核心的原则,是韦伯调和了“实证主义”和“新康德主义”之后的学术成果。“价值中立”本身便是一种价值判断,在法律领域,绝对的“价值中立”是不存在的。“价值中立”中的“价值”包含了两层内涵:“科学外价值立场”以及“科学内价值立场”,马克斯·韦伯向大众描述的“价值中立”是经过“价值关联”补正了的“价值中立”,固守“价值中立”,可能成为一种刻板的思维固化,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做到绝对的“价值中立”。

关 键 词:价值中立 价值关联 法律领域 

分 类 号:D920.0[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